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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7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6〕4号)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4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492号,邮政编码:510663

清远校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8号,邮政编码:51151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转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处、教学科研处为学校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负责录取工作,处理招生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并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教学科研处负责拟定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方案;按照转段考核文件的命题要求和学校颁布的考试大纲要求,组织文化课程及专业课程相关教师编制过程性考核转段试题;严格按照试卷答案和参考标准认真批改试卷。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我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计划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421号)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高职专业名称

 

高职专业代码

 

对口中职学校代码

 

对口中职学校名称

 

对口中职专业名称

 

对口中职专业(代码)

 

省中招服务平台的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动漫制作技术

510215

9800073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动漫(画)设计与制作

8010

801000

5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9800073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0127

012700

50

软件技术

510203

9800073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计算机程序设计

0302

030200

50

广告艺术设计

550113

9800073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计算机广告制作

0307

030700

4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9800073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计算机网络应用

0301

030100

50

康复治疗技术

520601

9800073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康复保健

0528

052800

50

商务英语

570201

9800073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商务外语

0608

060800

30

环境艺术设计

550106

9800073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室内设计

1405

140500

50

中药学

520410

9800073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中药

1301

130100

50

中药学

520410

8800553

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

中药

720403

720403

50

合计

470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七条 招生对象

2024年广东省初中应届毕业,符合粤教职函〔202421等文件要求,202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

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不接受对口中职学校对口专业三二分段班外的学生报名及参加考核。

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还须符合《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7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2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

(二)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三)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下列的职业资格证书之一:

1.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

2.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 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 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第六章 报名方式

第十九条 报考办法

对口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专业试点班的学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材料,由各中职学校集中收集并送地市招办审核。

第二十条 报考资格初审时资料包括:

(一)中职学段录取名册、中职毕业学历证明(由中职学校列表出具);

(二)文件规定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正式录取时提交的审核材料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七章 转段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 转段考核由我校牵头对口中职学校,采取过程考核方式开展。转段考核应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根据学校工作方案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制订具体试点专业转段考核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转段考核实施方案制定基本要求:各专业转段考核实施方案必须明确具体考核课程、课程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以及考核时间,要求如下:

(一)考核课程与分值:转段考核由我校牵头对口中职学校,采取过程考核方式开展。转段考核课程由中职学段前两年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组成,共设4至5门,其中公共基础课选择1至2门,专业技能课选择2至3门,每门课程满分分值为100分。最终按《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转段考核工作方案》中各门转段考核课程所占权重折算转段考核总成绩,转段考核成绩总分共100分。

(二)考核方式:采取笔试、认定、实操、面试等方式组织开展考试,其中专业课考试应突出对技能的要求。

所有考核课程由我校负责试题编制,经审定后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考试或考核。

 

第八章 录取规则

二十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各专业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过程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

第二十 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九章 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 考生转段考核成绩,联合对口中职学校将转段考核总成绩在学校官网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二十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广东省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考核的有关工作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符合三二分段高职学段录取条件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的专科层次招生考试;如被本科层次高校录取,学生须提供放弃三二分段录取的书面承诺,方可办理本科层次高校录取手续。

 

第十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十一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九条 我校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招生工作。我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条 我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转段考核、转段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十二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我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中职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无相应证书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以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三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 19500-20800元/生·学年;住宿费2500-3800元/生·学年。如有变动以2027年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四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章 公示与申诉及联系方式

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办公室

联系人: 张朝登

监督电话:0763-3918909

电子邮箱:lnjw@lnedugroup.com

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63-3918555、020-22305555

学校/招生/公示网址:http://www.lnc.edu.cn

 

第十六章 附则

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7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十 本章程由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广东省2027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核和录取工作进程初步安排:

序号

实施阶段

实施时间

工作内容

1

录取数据备案

2024年10—12月

中职学校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备案

2

转段考核工作

2024年—2026

学校和中职学校共同实施,采取过程考核方式开展

3

制定招生章程

2026年5月

学校会同中职学校共同制定招生章程

4

公示转段考核成绩

20267

学校会同中职学校公示转段考核成绩

5

组织高考报名

2026年11月

中职学校组织拟录取考生办理高考报名

6

组织高考体检

2027年3月前

中职学校组织考生到高考报名点对应的医院进行高考体检

7

报送录取材料

202612月—20272

中职学校报送拟录取考生录取材料

8

办理录取手续

20273-4

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材料报送省招生办并办理录取备案

9

录取通知书邮寄

20278

学校将通过中国邮政邮寄录取通知书

10

新生入学报到

2027年9月

新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