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仲裁委员会通过了仲裁员新名册。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陈泓浩老师被聘任为第六届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泓浩老师积极参与仲裁实践并反到我校的法治教育当中,创新我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新方式。
仲裁是现代社会中与诉讼、调解等并行的解决经济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仲裁事业发展,将仲裁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明确提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仲裁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化解,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方面,承担起更重要的社会发展治理责任,被赋予中国仲裁以新的使命,迎来国内国际融合发展、相互支撑的新时代。
担任仲裁员需要满足仲裁工作、律师工作和曾任审判员满8年,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等多项条件。经过仲裁委的层层遴选,严格审核,陈泓浩老师成功获聘第六届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此次聘任是对我校教师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的充分肯定。我校将与肇庆仲裁委员会共同努力,不断促进法学理论与仲裁实践有机结合,推动法治教育与仲裁实践融合发展,为培养仲裁行业的专业人才、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六届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书
肇庆仲裁委员会是肇庆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6年10月组建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成立27年来,肇庆仲裁委员会按照独立、公正、高效的原则,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了大量经济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供稿:马克思主义学院
初审:余伟珊
复审:王淦
终审: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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