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校区施工报备流程
附件:
施工单位报备注意事项:
1、办理地点:清远校区崇礼楼教学区一楼党委保卫工作部(处)消防科(即阳光大药房对面)
2、请各进场施工的单位提前三天到保卫处报备,如不按规定备案,保卫处有权禁止人员、车辆进入。
3、施工项目完毕退场,填写《校园施工退场审核表》后交对接部门签字确认施工情况,并将签好字交由保卫处检查确认后再交财务处退回押金。(如特殊情况,请我校的对接部门在《校园施工退场审核表》意见栏上备注该单位情况);
4、有物资进出门岗或施工完毕退场,请提供清单到党委保卫工作部(处)消防科领取放行条
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咨询保卫工作部作训科陈科长(0763-3918311)。
终审:保卫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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