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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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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党委保卫工作部是学校党委的职能部门,保卫处是学校的职能机构,两者合署办公是在学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并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发挥着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维护学校政治稳定,调解处理校内矛盾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外来人员、校内流动人口、消防和交通等公共安全管理事务,对学校重点部门部位进行安全防护和24小时视频监控,以及集体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服务;对违反校园校规、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教育处理。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国家教育部《高等院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负责建立健全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校保卫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负责督促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坚持开展安全检查,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落实24小时值勤,强化巡逻,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特大案(事)件、防盗、防火、防爆、防破坏事故的工作,并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四、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预防和处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合各级公安机关对各类案件的查处。

五、负责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微型消防站和消防队伍建设,做好消防档案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指导各单位排查并整治消防隐患,定期指导师生进行消防演练活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在校集体户口的师生户籍,包括师生员工办理迁入(出)户口和申、换居民身份证等事务。

七、负责抓好校卫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校卫队员及更值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履行校内日常活动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活动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大型活动、社团活动临时展位摊位、团队预约入校参观等的审批和管理。

九、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属地公安、消防、城管、街道、司法、市场监督等部门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

十、负责开展调研工作,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参与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

十一、负责完成学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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