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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清远校区视频监控调阅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1 1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工作要求:

1 、查看监控录像原则谁申请谁查看。

2、查看录像时禁止录音、录像、禁止使用手机与他人讨论 案事件相关事宜,一旦发现将中止查看,如需使用手机请移至门 外,等处理完毕后再继续查看。


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咨询保卫工作部谭老师(0763-3918311)。 


终审:保卫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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