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校区视频监控调阅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1 1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工作要求:1 、查看监控录像原则谁申请谁查看。2、查看录像时禁止录音、录像、禁止使用手机与他人讨论 案事件相关事宜,一旦发现将中止查看,如需使用手机请移至门 外,等处理完毕后再继续查看。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咨询保卫工作部谭老师(0763-3918311)。 终审:保卫工作部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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