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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锋兵:民办高校内部质量保障标准体系的建构逻辑与实施路径——基于全面质量管理理论视角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22 15:06: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于全面质量管理理论视角的民办高校内部质量保障标准体系的实施路径

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是学校、学院、教师与学生多主体共同承担的责任,而教学质量标准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形成的基础。为确保人才培养过程的高质量,首先需要制定各主体教学质量管理标准,明确教学各环节工作要求和质量依据。其中,学校和学院层面的质量保障标准体系构建尤为重要。

(一)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建设

人才培养定位和目标是校级层面制定教学质量标准的根本遵循和依据,准确把握地方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内涵,抓住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环节的关键因素,从专业建设、教学环节、教学专项三个方面科学确立质量保障标准体系,这样既为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明确了根本遵循,也为基层教学单位规范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管理依据。

 

1 民办高校内部质量保障标准体系

1.专业质量标准。专业质量标准是人才培养的基础性条件,既可为人才培养过程提供依据,又可为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保障,其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设置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学校每四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全面修订一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主要是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确立人才培养要求,其中培养目标和毕业标准的修订应建立在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及达成情况评价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改革成果等。具体支撑文件如下:一是专业建设标准,如《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专业建设规划》;二是专业培养标准,如《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值得注意的是,民办本科高校建校时间不长,对专业建设的要素及规律把握不准,在制定或修订专业规划时,一般会出现建设任务和举措不具体,专业建设的关键要素不够清晰的情况;在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对OBE理念理解不透彻、不深入,这样在分解毕业要求的指标点时往往比较笼统,其专业课程矩阵的支撑关系不精准。对此,地方高校要紧密结合学校总体的发展规划拟定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规划,通过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逐项细化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内涵,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特色,有侧重地构建合理的课程矩阵,以此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2.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教学质量是高等院校的生命线,建立相对完善、科学合理的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是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学校需要围绕既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系统构建覆盖教学全流程的质量保障体系。一方面,应建立多维度的教师教学规范体系,涵盖课堂教学行为准则及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估标准。在标准框架设计上,可细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大维度:理论教学板块需要重点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教学大纲编制规范、教材选用评估流程及主讲教师准入标准等关键环节;实践教学板块则应针对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实习实训基地管理、课程设计实施规范及毕业设计(论文)全流程管控等场景制定专项标准。

另一方面,应形成分领域、分层次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课程教学领域应构建“三位一体”建设标准体系,包括一流课程评估建设指标、信息化教学示范课程规范及课程思政融合标准,同步配套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课程考核实施细则及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实践教学领域则应建立全过程管理规范,涵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实习实训安全规程、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课堂教学质量保障方面,除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外,还应配套主讲教师资格评定制度、多主体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含学生评教量表、教学督导听评课表等工具),形成“标准—执行—评价”的闭环管理机制。

3.教学专项质量评价标准。定期组织开展教学专项质量评价工作是凸显学校质量文化和育人特色的教学项目。一般来说,学校可在各教学环节质量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和质量监控督导特色,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专项质量评价标准,从而进一步补充和健全教学质量标准体系。一般而言,主要包括《学院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办法》《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指标及实施办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办法》《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

本着问题导向、评建结合的原则,制定和修订相关评价标准时要有意识地对标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建设要求,才能更好地完成评价标准的建设与完善工作,更好地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强的“指挥棒”作用。以《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实施办法》为例,在按照指标体系的8个一级指标、24个主要观测点评估标准进行考量的同时,适当参考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重点对各专业在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及专业特色等方面的建设情况持续开展评估,以期取得预期的评价导向成效。

(二)学院教学质量标准建设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为此,作为质量监控与保障的主体,需要结合学校教学质量标准体系,深度融合TQM的“三全维度”(全员参与、全要素覆盖、全周期监控)与OBE的“双核驱动”(反向设计、正向实施)理念,构建“需求牵引—能力本位—持续改进”三位一体的学院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如图2所示。

 

2 学院教学质量标准体系

在具体构建各项质量标准时,应遵循能力导向、校企协同、动态评价、多维保障的“四维协同”原则:一是围绕学生专业能力达成度这一核心观测点,构建“输入—过程—输出”全链条能力发展指标,突出高阶思维培养与职业胜任力塑造;二是通过校企合作建立“产业需求—能力矩阵—课程标准”三级映射机制,将行业技术标准、岗位能力模型转化为可测量的教学标准要素;三是探索实施学生发展增值评价、教师教学效能评价、课程质量持续改进评价的“三维评价”模型,构建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动态评价体系;四是通过“标准—制度—平台”三位一体建设,充分开发教学标准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标准要素的颗粒化分解与动态可视化监控。

1.专业建设质量标准。专业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质量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质量标准。具体而言,学院在制定或完善专业建设质量标准时,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围绕“党的领导”“发展规划”“专业培养方案”“师资队伍”“质量保障体系”“培养过程”“教学条件”“教学效果与人才培养质量”八个方面,有侧重地分别明确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而在制定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除了全面、深入地把握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等指导性意见,还可具体从“工作制度”“制定原则”“组织机构”“制定过程”“培养方案”五个方面分别明确各项工作质量标准。

2.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结合学院教学运行实际,可探索构建“基础规范+过程管控+成效评估”的三级标准体系,主要围绕课程大纲编制(修订)、授课计划编制、试卷命题、课程教学要件规范、理论课程教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课程设计(实践)教学、实习(训)课程教学等环节,基于“工作制度”“撰写格式”“内容要素”“提交文档”等,结合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流程及细则分别明确质量标准。

3.教学资源建设质量标准。常规情况下,教学资源建设质量标准包括课程建设标准、教材建设与选用质量标准、实验(训)室建设质量标准和教学条件设施配置质量标准。具体而言,课程建设标准可参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课程建设提出的具体标准或要求,从制度建设、课程教学队伍、教学大纲、教学条件、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明确质量要求;教材建设与选用方面可遵循制度建设、选用原则、教材质量及自编教材质量要求明确标准;实验(训)室建设方面具体围绕体制与管理、实验(训)教学规范、仪器设备管理、实验(训)室管理队伍、环境与安全等方面明确质量标准;而教学条件设施配置质量标准则主要可以从教学经费、实验(训)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图书资料、合作开发、师资队伍等方面明确质量要求。

4.学院教学工作质量标准。学院作为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的主体部门,制定规范明确的工作标准是有效落实和保障教学管理的前提和依据。一般而言,学院教学工作应结合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或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规范要求,明确各部门工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如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专业建设工作组、课程建设组、教学督导工作组、教研室、实验(训)管理中心、教学科、学生信息员工作组、学生工作办公室等重点部门。

来源:《西部素质教育》

作者:张锋兵、王虹红(山西  太原  0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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