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研究理论>详细内容

研究理论

阎家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教学督导模式研究

来源:《产业与科技论坛》 发布时间:2025-09-11 14:32:21 浏览次数: 【字体:

、教学督导模式划分

通过对军内外院校督导工作的研究和实践,为避免传统单一模式下课堂督导的弊端,聚焦狭义的教学督导,从最细微的督导模式出发,探究当前院校不断演化和创新的督导模式,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即时课堂教学评价与长期跟踪督导。即时课堂教学评价是采取随机听课模式,“推门听课”的模式对于听课人员、听课内容不设限,随机性较大,即时听课能够较为真实地了解授课情况,即时听课的督导覆盖面广,交叉性强。

长期跟踪督导是针对同一类成员或者对象,“发现问题—导向纠错—修正改正—再次督导”的二次把关环节。“跟踪式”以“导”为主,即督导专家在教师、课程督导“全覆盖”的基础上,一对一或者多对一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教师或者课程等对象,跟踪听课指导,具体分析与指导存在的问题,时间跨度大,督导周期长,对关注对象能够有更深入的了解,更细致的指导。

(二)常态化督导与专题专项督导。常态化督导即持续推进的日常督导工作,是日常性的工作。专题专项督导是针对某一类型课程或者特殊班次这种具有特定属性的课程集中组织督导。专项教学督导具有明确的针对性,督导的对象选定可以从课程类型、专业领域、教师和学生等几个不同的角度来考虑。如实践类课程、政治理论类课程、研究生课程等,区别于常态化督导的“广撒网”,专题专项督导的目的更为明确,针对性、指向性更强,即为了发现这一类督导对象的特有问题,开展教学问题纠正、指导。

(三)个别分散式督导与集体督导。个别分散式督导是督导专家独自进行督导任务,呈现为“一对一”模式。集体督导区分于分散的个别督导模式,指的是群体开展督导工作,共同商讨意见,作出决定,给予反馈。集中审课、“小组式”课堂督导等就是典型的集体督导。专家组多名成员共同针对某一授课内容进行督导,听完教师授课后,专家组成员轮流给出意见建议,集体给予评价打分,教师吸纳集体意见后进行整改。或者深入课堂一线的集体督导,如以三人小组开展课堂督导工作。这种集体督导模式需要督导职能部门提前做好协调统筹安排,才能发挥最高效率和最佳作用。同时集体督导能够让督导工作的开展更加的公平公正,提高督导评价的客观性。

(四)专业平行督导与跨学科专业督导。专业平行督导是指以督导专家自身的研究领域为中心,督导自身专业和邻近学科的课程。跨学科专业督导是督导专家不局限于自身专业领域,打破界限,跨专业、跨领域进行督导。一般来说,一所学校的二级、三级督导组成员主要集中于本领域本学科的督导,一级督导组专家不限学科、专业督导,部分资深院级督导专家可涵盖所有课程,即便是非专业领域的课程,在打破学科壁垒界限基础上,运用自身丰厚的教学经验进行交叉督导,给出指导意见。交叉督导可以开阔学科视野,融入跨学科相关知识。

(五)现场督导与线上督导。现场督导即深入教学一线,实地实景参与课堂,课后督导专家与教师面对面沟通、交流、指导。区别于课堂督导,线上督导通过教学视频、教学电子资料等开展督导工作。近几年,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成为高校重要教学方式,推动线上督导逐步发展。一些地方院校依托线上教育平台,督导督学专家积极发挥指导监督、激励反馈以及建议建言的作用,保障了线上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推动了课堂教学革命。随着新的技术革命阶段不断发展,现阶段教学督导不能单纯地以线上督导去定义,正在逐渐向着数智赋能教学督导、AI教学督导、虚拟技术教学督导等方向不断演变。未来这种数智赋能下的教学督导将成为趋势,通过大数据,推动教学督导开展得更加客观、精确、全面,教学督导成果运用得更加充分。

(六)交叉督导。交叉督导指的是不同单位、不同院校的专家互相督导其他单位教师与课程,在了解对方的同时找寻差距,互相学习、相互比较、互找亮点、查找问题、取长补短,能更好地促进双方院校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交叉督导指的是跳出所在院校的教学框架,去督导其他院校相同领域、相同专业、相同学科的课堂质量,常见于教学评价工作中的课堂质量评价工作。交叉督导能够打破院校自身的惯性,对比两所甚至多所院校的教学差异,既能够帮带督导对象,也能够将所见、所知、所想带回自己的院校,提升教学督导帮带能力。

(七)混合督导。混合督导模式,是将上述督导模式叠加使用。教学督导工作中并不是严苛地遵从某种模式操作,常是混合使用。如对于某门课程即可集中专项督导,也可交叉督导。在组织跨学科专业督导时,为了提高督导的知识专业性,可以让督导对象专业领域内的督导专家和其他跨专业的督导专家组成督导小组,开展督导工作。这种混合督导模式能够兼顾专业性、公平性、客观性等。混合式的运用教学督导模式,能够汲取各种模式的优势,针对不同需求,将不同的模式叠加使用,能够将教学督导的效用发挥到极致。

来源:《产业与科技论坛》

作者:阎家玉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