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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芳芳:基于校本质量标准的高职课程教学督导体系构建探究

来源:《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 发布时间:2025-02-27 15:20:36 浏览次数: 【字体:

教学督导工作内容体系构建

针对高职教育特点,教学督导工作内容体系主要包括课程设计督导、教学过程督导、专项教学督导等,如图1所示:

1 教学督导工作内容体系

(一)课程设计督导

1.“课程定位”的督导

在进行课程设计督导时,“课程定位”设计是首要督导事项。校本《质量标准》中提出对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定位”,是指课程设置在整个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所起的作用以及与其他课程的关联性。课程定位要求教师清楚地了解课程的学科属性和在课程体系中的位置,是课程设计的基础,也为后续的课程设计提供了明确的方向。督导人员在指导教师确定课程定位时,要帮助教师明确课程所属的学科范畴和学科特点、合理安排课程的内容和结构,以提高教师在课程教学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帮助教师理解所教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之间的联系,促进知识的综合和整合。

2.“教学设计”的督导

由于职业教育具有职业导向、贴近产业需求、实践性和专业性强的特点,这对教学内容的选取、设计和重构提出了不同于普通教育的全新要求,因此为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实用的技能、知识和经验,以胜任课程对应的特定职业领域,在进行教学设计督导时,督导人员应推动职业教育课程教学内容变革,指导教师以行业需求和未来趋势、职业标准和认证要求、职业人才培养的特定教学框架和标准、职业教育课程技能的实践导向特性、学生需求和背景、教学资源和工具准备情况等六项因素,作为重新选择、设计和重构课程教学内容的依据。

3.“理实一体化”课程的督导

“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是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督导人员在指导教师推进“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过程中,可引导教师关注课程目标制定和教学设计理念,支持教师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开发和利用校内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整合教学资源和设施,邀请企业专家和任课教师编写课程本位的实践教学手册,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同时,指导授课教师设计多样化的评估方式,教学评价主体从学校、教师向实践单位延伸,以未来人力资源的相关需求为基础,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评价。

(二)教学过程督导

1.“课堂教学”的督导

课程开课前,督导人员要指导任课教师做好教材、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计划、课件、教案这五个要件的准备工作。而对于课堂教学督导,重在确保教学环节的逻辑合理性以及教学环节与既定教学目标和学习内容的一致性;教学内容之间和各教学环节之间都要有逻辑上的连贯性和衔接性,确保学生能够理解和接受新的知识或技能,避免信息断档或跳跃式的教学。而在师生课堂互动督导方面,督导人员可以指导授课教师建立师生交流环境,给予学生自由表达的空间,并灵活运用小组讨论、展示分享、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游戏化学习等多种交流方式,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度,同时督导人员需提醒授课教师明确课堂交流目标、确保交流时间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教学方法”的督导

职业教育通常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来培养学生的实际技能和职业素养,常用的教学方法有“任务导向,项目驱动”学习法(PBL)、导师制学习法、实践操作和技能训练法、小组合作与团队项目法、案例分析法等。督导人员应主动引导和建议教师选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操能力和适应能力,同时重点关注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个性化教学以及引导教师使用先进技术手段支持教学,例如虚拟现实、在线模拟软件等,提升教学体验和效果。

3.“评价方法”的督导

《质量标准》将教学评价列入教学活动的一部分,它是教学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很重要的教学环节,也是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设计能力”评价的重要观察点,是督导考察和评判教师教学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关于教学效果评价中设定的标准底线是“通过对教学过程及结果的测量,判断教学工作质量、水平和成效,能够反映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绩”。督导人员要指导教师做好课程教学效果的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正确使用测验、征答、观察提问、作业检查、听课和评课等评价方法,指导教师做好课程教学评价工作,发挥教学评价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

4.“教学效果”的督导

《质量标准》中关于“预期学习效果”设定的要求,落实到课程就是指课程教学目标的设定,即学生对于课程学习应达到的效果的设定,通常包含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应用能力、评价能力)、素养目标(态度、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团队意识等)、对所学课程对应的职业岗位情况的认知、国际视野和实践能力。督导人员要引导教师注重课程目标设定的具体性、可操作性、层次感,以及是否能够指导教学实施和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同时关注课程目标与职业岗位工作实际应用相结合的情况,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课程评价的前瞻性和远见性,使学生能够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需要以及满足世界行业能力的标准要求。

(三)专项教学督导

1.“教学环境条件”的督导

对于教学环境条件督导,首要关注的是师资力量所涉及到的教学能力、学历背景和相关经验等教师资质方面的督导。《质量标准》中设置的教师资质底线是“教职员工的数量和质量能满足培养方案实施的要求”,即为保障专业教学质量,高职院校课程师资除了要有学历标准要求外,还需要有职业标准、经历标准等相关标准约束或者要求,要求教师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对应岗位实践能力,以及与专业服务领域用人单位保持适当的联系以满足培养方案的实施要求,并以此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而对于课程教学团队督导,《质量标准》在标准2中设置的基本要求是“教师的任职资格及其数量,以及学科领域、结构与培养方案的要求相吻合。形成合理的专兼结合师资队伍。”据此,督导人员要关注课程教学团队组成,以及专职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分工。另外,实训条件、教学设备和实践基地等是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的课程教学资源,督导人员也要重点关注实训场地是否符合教学需求,加强安全意识引导,进行安全评估和培训,确保实训场地符合安全标准,督促教学部门和任课教师拓展合作资源,积极寻找合作伙伴,提供更多实践机会,确保实践基地与课程内容相匹配,支持教学的实际需求。另外,督导人员还应引导教师在授课前对学生的学情,包括学生的学习能力、知识背景、学习习惯和兴趣、学习环境和支持等四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和掌握,以使教师能提供个性化的教学设计和学习支持,从而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提高教学效果。

2.“教学改革专项”的督导

职业教育改革对教学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岗课赛证”一体化等新教育理念的融入。从督导视角来看,课程思政需要确保教学内容的客观性和学科的规律性,在内容上不仅要与课程内容相结合,还应贯穿教学环节与学生课堂表现;在形式上,课程思政应以自然融入为主,而非“为了思政而思政”或“强行思政”。督导人员需为教师提供专业指导,通过树立思政标杆和评选典型案例提升教师融入思政的能力,同时采用多元化教学手段,如案例教学、讨论互动等,增强学生参与度和思政教育效果,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价值观构建。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督导人员应指导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创造实践机会,将知识应用到实际项目中,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同时需推动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涵盖案例分析、项目评审等多种方式,客观评估学生的创新创业水平。在“岗课赛证”一体化方面,职业岗位技能标准、课程教学、技能竞赛和职业证书资质取得是实现职业培养目标的四个关键要素,需相互关联、相互支持,确保教学过程中四要素的平衡发展。督导人员应提醒教师关注全方位的职业培养目标,避免片面重视某一环节,同时通过清晰的标准与定期的数据分析评估其实施效果,为教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来源:《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

  作者:任芳芳 (广东 广州5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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