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克东: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实践反思与路径优化
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路径优化
(一)权责匹配与利益均衡:构建治理主体良性互动长效机制
高职院校治理主体间有效互动通常取决于两个因素,即共同的利益基础和确保共同利益实现的机制。前者是基础、后者是保障。没有共同的利益基础,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没有保障机制,利益无法得到保证。治理主体间能否有效互动,既与国家职业教育质量的治理环境相关,也受职业院校内部质量治理现实影响。针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主体互动面临的现实难题,结合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的现实环境,有效构建治理主体间良性互动长效机制,关键是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明确治理主体各自权责,确保权责匹配。明确质量监管主体制定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出台评价制度、确定评价组织的主责,将具体评价交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形成明确的分工,确保评价客观公正;增强高职院校统筹质量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整合外部评价标准和自身办学实际,突出质量标准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增强企业在人才培养质量治理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将企业需求和职业标准视为重要元素。二是协调治理主体利益分歧,权衡利益诉求。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力结构和素养要求为依据,优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目标,以此统领各方利益。将促进体面就业、促进创新创业、适应企业需求视为优先要点,突出“稳定持久的高就业率”“入职后的高胜任力”“高雇主满意度”“高薪资待遇”“高社会地位”等高职教育核心竞争力,以融合个体、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利益诉求,将各方利益诉求统一到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之下。三是构建良性互动长效机制,服务长远发展。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目标为核心,明确治理各方职责边界、夯实共同利益基础、激发互动活力,以此构建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为人才培养治理提供强有力的主体力量。
(二)质量导向与目标牵引:发挥治理共识激发内源动力作用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持续展开,与治理主体能否达成高度一致的治理共识密切相关。教育治理的核心内容在于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根本目标在于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增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共识基础,就是围绕监管者、责任者和受益者的共同利益诉求,坚持以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以提升治理共识的牵引力为核心、以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目标,激活各主体的内源动力。首先,增进人才培养质量共识,统一各方质量意识。一是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健全职业学校评价”相关要求为指引,探索符合我国高职院校办学实际、符合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融合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过程、成效“三位一体”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模式。二是整合已有的教学诊断与改进、质量年度报告、专业认证等质量保障制度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改进功能,拓展高职院校校本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并逐步构建内外结合、互相促进的运行机制。三是坚持质量治理的导向性以消解质量评价的指标化风险,坚持质量治理的科学性以消解质量评价的标签化风险,坚持质量治理的多样性以消解质量评价的同质化风险。其次,坚守人才培养质量特色,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一方面,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以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为指引,坚持立足区域和服务地方导向,形成与地方经济体系结构、产业发展水平、产业人才链条相适应的人才培养质量框架,以此引导和平衡各方利益;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以人才培养质量框架为统领,展开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处理好共同质量追求与自身质量取向之间的关系。再次,彰显人才培养质量品质,激活各方内源动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最终目标是寻找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发展方向,这种成长和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导向,即面向社会、面向实践、面向职业、面向能力,服务于高质量就业创业。以此为质量遵循,既能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之需,又能满足企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人力资源需求,还可以提升教师成就感获得感、扩大高职院校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各方均可获益的过程中,生成内源发展动力。
(三)内外结合与同向发力:优化治理工具多元共生供给结构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与治理工具的设计与选择是否科学密切相关。从我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现实看:一方面,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工具面临地方创新不足、内部生成乏力、稳定性偏低等困境;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发展面临外部项目不断推陈出新、各自环境差异较大、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等挑战。客观上要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在工具设计与选择上,应内外结合、同向发力,形成多元共生、功能互补的治理生态,提升治理工具科学效能。首先,借助外部治理工具,提升内部治理工具开发与应用能力。准确理解和运用外部治理工具,既可以有效发挥国家层面职业教育质量治理政策的红利和优势,以此带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又可以有效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工具开发、应用及改进能力。其次,立足学校发展所需,开发校本治理工具。客观地看,外部治理工具设计的逻辑起点是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提供一般的操作原则,难以兼顾区域和院校个体的差异,在实际运行中,较为统一化的外部治理工具在应对差异较大的院校时往往面临适应性不足的情况。将外部治理工具结合院校人才培养实际加以转化,以服务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这一过程实际上也是校本治理工具设计与形成的过程,以此提升高职院校内部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工具设计开发的能力。再次,内外互促,形成多元共生的治理生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既要围绕外部尤其是国家质量标准展开,更要结合高职院校自身实际而创新。前者是上位工具,具有指导和引领价值,应将其视为努力方向;后者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切入点。两相结合,不仅可以丰富治理工具的形态和结构,还有利于提升治理工具的科学效能。
(四)面向区域与产教融合:提供治理成效持续改进动力源泉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治理要求跨越教育和产业、学校和企业相互独立的组织边界,在产业和教育、企业和学校之间建立互动和合作机制。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过程,实质上是整合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资源优势,形成产教融合生态、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动力源泉的内在需要。首先,面向区域产业企业,推动产教深度融合。高职院校地处特定区域且多由地方财政支持,面对特定区域产业体系、行业发展水平及企业人力需求,意味着人才培养质量应坚持面向区域实际需求,突出立足区域、面向区域、服务区域的地方性,既可以激发区域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动力,又能明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方向,最终优化反映区域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框架。其次,围绕人才培养过程,拓展校企合作空间。以反映地方需求、富有地方特色的人才培养质量框架为依据,以校企双方全方位、全流程参与为保障,将人才培养质量框架转化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融入课程教学内容、体现于专业实践性教学设计上,并随形势发展而调整和完善,形成人才培养质量治理路径持续优化机制。再次,着眼治理成效持续改进,形成质量成效循环提升机制,在人才培养质量框架和治理工具的双重引导下,探索加强高职院校质量治理路径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和改进长效制度支撑体系,促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常态化。
来源:《中国高教研究》
作者:梁克东(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长、研究员,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金华3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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