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1 08:30: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后勤服务总公司(工程部):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质量监控中心2021年5月3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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