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二级学院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岭南职院 [2021]5 号 )文件精神,结合学期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月7日(第20周周五)前完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并将二级学院评价总分提交教学质量评价与诊断分析系统,将《任课教师教学质量二级学院评分明细统计表》纸质签名版提交质量监控中心备案。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岭南职院 [2021]5 号 )文件精神,结合学期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月7日(第20周周五)前完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并将二级学院评价总分提交教学质量评价与诊断分析系统,将《任课教师教学质量二级学院评分明细统计表》纸质签名版提交质量监控中心备案。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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