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 学年专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7 14:35:4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二级学院: 为掌握专业发展动态,评测专业建设质量,扎实推进以评促诊、以诊促改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根据学年工作计划,现组织开展2020-2021 学年专业评价工作,请各专业于9月10日前完成专业评价佐证材料的上传及自评,各二级学院于9月17日前完成所管辖专业的材料审定。 特此通知。质量监控中心2021年7月7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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