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部署会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后勤服务总公司(工程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2021〕33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办法(试行)》(岭院〔2018〕2号)实际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于9月16日14:30召开线上工作部署会议。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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