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期中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书院)及全体任课教师:
为动态监测教学质量,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岭南职院〔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期工作安排,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于10月27日起至第十一周周三(11月4日)开展本学期期中学生评教工作,敬请各二级学院(书院)辅导员老师组织全体学生进入岭南学院内部质量管理与诊断分析平台,结合学生个人前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完成对2-10周所有任课教师评分和教学意见反馈工作。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