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二级教学单位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岭南职院[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期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月4日(第20周周日)下班前完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各二级教学单位将本单位的电子版《任课教师教学质量二级学院评分明细统计表》(附件)发至冯老师OA、公示情况说明与纸质签名版(需有二级学院兼职督导/质保小组成员签字)提交到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备案。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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