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期末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书院、二级学院及全体任课教师:
为动态监测教学质量,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岭南职院[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期工作安排,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于6月20日起至第十八周周五(6月27日)开展本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敬请各书院、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组织全体大一、大二学生进入岭南学院内部质量管理与诊断分析平台,结合学生个人前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于十八周周五(6月27日)之前完成对所有任课教师评分和教学意见反馈工作。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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