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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期中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7 10:45: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及全体任课教师:

为动态监测教学质量,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岭南职院[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期工作安排,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于425日起至第十周周57日)开展本学期期学生评教工作,敬请各书院、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组织全体大一、大二学生进入岭南学院内部质量管理与诊断分析平台,结合学生个人前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于十一周周57日)之前完成对所有任课教师评分和教学意见反馈工作。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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