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4学年专业建设质量评估结果的公示
各部、处(室)、中心(馆)、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发展管理办法(修订)》(岭南职院〔2020〕23 号)、关于印发《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质量评估方案(试行)》岭南职院[2024]22号的通知文件精神,本次共有 38个专业参与专业建设质量评估,经各专业负责人提交材料与自评、二级学院核定、校内外专家评审组评审、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复核等程序,2021-2024学年专业建设评估结果已经产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 2024年 12月 6日至12月9日止。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反映。
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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