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期中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全体任课教师:
为动态监测教学质量,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岭南职院[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期工作安排,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于11 月1 日起至第十二周周五(11 月 8 日)开展本学期期中学生评教工作,请各辅导员老师组织全体学生进入岭南学院内部质量管理与诊断分析平台,结合学生个人前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完成对所有任课教师评分和教学意见反馈工作。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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