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办法(试行) 》 (岭南职院〔2018〕2号)实际要求,请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2023年10月7日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办法(试行) 》 (岭南职院〔2018〕2号)实际要求,请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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