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二级教学单位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9 17:30:3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岭南职院[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期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7月7日(第20周周五)前完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并将本单位评价总分提交教学质量评价与诊断分析系统,将《任课教师教学质量二级学院评分明细统计表》纸质签名版提交质量监控中心备案。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2023年6月19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