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校内评选活动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后勤服务总公司: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校内评选活动的通知》(岭南职院综〔2023〕8号)文件精神,学校全体教职工踊跃参与投稿,在全校范围内共征集到29篇参赛作品。现将拟获奖作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日—6月3日(共3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陈远丽 办公电话:0763-3918307
特此通知。
质量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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