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二级学院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0 08:10:0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二级学院: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岭南职院[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期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7月8日(第20周周五)前完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并将二级学院评价总分提交教学质量评价与诊断分析系统,将《任课教师教学质量二级学院评分明细统计表》纸质签名版提交质量监控中心备案。特此通知。质量监控中心2022年6月2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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