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补充公示
各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关于 2026—2027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 公示》(岭南学工〔2026〕61 号)要求,我校已按程序完成首 轮认定结果公示。首轮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情况反馈,新增受理 19 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经二级学院(书院)审核、学 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格复核等工作程序,现将该 19 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予以补充公示,具体名单详见 附件。
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27 日(共 5 个工作 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 生工作部(处)反映,反映内容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 (附相关证明材料)。匿名异议、未署真实姓名或未提供有效材 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梁老师 0763-3918969
邮箱地址:1561383320@qq.com
办公地址:清远校区 11 号楼 108 学生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6-2027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拟新增名单
学生处
2026 年 10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