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学代会 | 带你走进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以青春之名,凝聚青春力量,持梦想前行,让更好发生,青春年华,风雨磨炼,学代会与时代同行,赓续传承。
什么是学代会?
学代会全称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学生会组织的重要制度,是同学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学生会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组织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
大会概况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大会选举的学生会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校学生会的工作。
学代会的职权有什么
1.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2.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常任代表会);
5.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6.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常任代表会议候选人
学生代表大会应成立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会委员会等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日常执行功能。常任代表或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院,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常任代表或学生委员会委员经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常设机构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院数量的2倍。
学代会常任代表会议的职权
1.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2.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3.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4.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5.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6.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代表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代表的权利
1.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代表基本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诉求;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代表名额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大专生14700名,根据代表名额不低于1%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大专生正式代表名额定为150人。代表经班委会(团支部)推荐、各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大会代表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根据惯例,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注明公示起止时间、反映渠道等)。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关于学代会的介绍就到这里啦,相信屏幕前的你,已经对学代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啦!钟灵毓秀之地,人才辈出之岭南,让我们共同期待,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