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岭南职院[2023]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生答辩评审、学院评议选荐和审查,拟推荐陈浩贤同学为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
初选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初选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辅导员(处)反映,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2年9月26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