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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8 17:22:20 浏览次数: 【字体: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加强作息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管理,根据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关于考勤管理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和教学任务。部门领导对所属部门劳动纪律负全权责任。

二、各部门要指派人员担任考勤员,负责本部门教职工每天的出勤登记

每月考勤天数:上月26日—本月25日。考勤员须每月26号(节假日顺延)前将本部门教职工当月考勤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交人事处。上报报表如发现不实之处,特别是有意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将追究考勤员及部门领导责任。

三、工作时间

学校实行每周5天40小时工作制,作息时间表学校另行颁布。特殊岗位人员按岗位工作要求上下班。

四、请假(含病假、事假等)

1、事假:教职工请事假应在事前填写请假单报批。考虑教育行业的特点,教职工请事假应严格控制。教职工连续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15天,一学年内累计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30天。如超出规定天数,可视为自动离职,特批除外。

2、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持有学校医务室或市级医疗机构的疾病证明书和建议休假单,填写请假单报批。

3、婚假、产假、丧假:休假人提供有关证明及填写请假单报批。婚假3天,原则上要求在领证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可休丧假)3天;产假98天(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可于产前15天开始休)。如国家、省、市调整上述假期,按最新规定执行。

4、请假审批权限: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教职工请假2-3天(含3天)及中层干部请假1天的需学校分管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4天及以上或中层干部请假2天及以上的需学校校长批准。

5、请假手续:教职工根据请假事由确定请假类别,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按以上审批权限,逐级报批。

请假流程:填写请假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处核准-学校分管校长批核-学校校长批准-学校人事处备案。

6、缺勤工资计发办法

(1)工资的计发:教职工事假每天按本人日工资扣款;教职工病假按请假天数分段扣款:月累计病假5天之内扣日工资的50%;6天至10天扣日工资的60%;11天至15天扣日工资的80%;超过15天,从第16天开始按事假处理。

(2)绩效考核奖:每月缺勤超过3天及以上或旷工1次及以上人员,学期考核时不发当月考核奖;本学期连续缺勤半个月或累计缺勤1个月及以上者(休产假除外),不计发学期考

核奖;本学年连续缺勤1个月或累计缺勤2个月及以上者(休产假除外),不计发学年考核奖。

(3)津贴发放:寒暑假、产假及1个月内请事假、病假超过11天的,当月不发放专业(教研室)主任津贴、双师津贴及辅导员津贴等。

五、加班

1、由于教育行业的特殊情况,各部门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教职工的常规性工作不存在加班,因个人为做好本职岗位工作而主动延长的工作时间不作为加班。确因工作需要须加班的人员,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人事处审核,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审批从严掌握。

2、行政、教辅人员加班时数在各部门内部作同等时间的调(补)休。

3、校卫队员等工勤人员由于岗位特殊,不享受寒暑假期;经批准的加班及法定节假日上班按规定给予计发加班费,计发加班费的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工勤人员加班也可作内部调休处理。

4、教职员工在外出差(或开会)期间遇周末或节假日,学校均不予支付加班费,也不予安排补休。

5、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值班的,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调(补)休,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计发值班费。

六、旷工及处理

1、以下情况作旷工处理:

(1)无故缺勤,事后又无正当理由请假者;

(2)请假未获批准,请假期满后未办续假手续而未上班者;

(3)弄虚作假,骗取病假条或其它假期者;

(4)因违法乱纪被拘留的时间(被拘留审查者另行处理);

(5)无故迟到、早退、离岗超过半小时所缺勤的时间;

2、旷工按日工资额扣款,旷工1天、学期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参考集团奖惩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迟到、早退及未佩戴胸卡的处理

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扣50元/次,未按规定佩戴胸卡扣30元/次,并参考集团奖惩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八、各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需在每月的26日准时将由部门领导签字的考勤表(另电子版一份)报送人事处。

九、本制度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终审:卢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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