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生答辩评审、学院评议选荐和审查,拟推荐黄露娜同学、蔡梓琪同学、陈乐欣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
初选名单公示期为:2022年9月29日—10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初选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辅导员(处)反映,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护理与健康学院
2022.09.29
终审:曾银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