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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决赛的通知

来源:就业创业处 发布时间:2023-05-08 19:55:5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

为做好我校2023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复评工作,推进我校创业型职业技术大学建设,结合《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组织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的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于2023年3月启动了第九届“互联网+”大赛的校赛工作,并得到了全校广大师生的积极响应。经过各二级学院、书院院级初赛的评比及项目选拔推荐,最终共推选了96个项目参加校级复赛的评选。

第九届“互联网+”大赛校赛组委会(以下简称校赛组委会)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委对校复赛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最终评选出13个职教赛道项目和7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项目入围参加校级决赛。现就校级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决赛时间

2023年5月25日下午14:00-18:00

(5月25日上午9:00-11:00进行彩排)

二 决赛地点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暂定在博雅D202室,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三 决赛形式

每个项目团队比赛时间为8分钟,包括项目路演和答辩两个环节。

路演环节:参赛项目团队成员对自己的项目进行陈述,使用PPT展示时间限时5分钟;

答辩环节:评委对学生进行提问和学生回答,该环节问答时间限时3分钟。

评审规则:参照采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红旅赛道评审规则要点进行评审。

四 决赛要求

请各进入决赛的项目团队将创业计划书及路演PPT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5月22日18:00前将完善后的创业计划书和路演PPT提交到大赛工作接收邮箱:2798395104@qq.com,文件夹统一命名格式为“校决赛+项目名称”。

同时请各参赛团队提前做好5分钟的路演准备,项目团队具体路演出场顺序将通过决赛前一天的抽签环节决定。

五 奖励设置

(一)通过决赛决出校赛一、二、三等奖。另设优秀指导老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1.职教赛道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奖项数量

奖励对象

1

一等奖

证书+9000元/队

2个

项目成员

2

二等奖

证书+5000元/队

4个

项目成员

3

三等奖

证书+3000元/队

7个

项目成员

4

优秀奖

证书

若干

项目

5

优秀指导教师

一等:证书+9000元/队

二等:证书+5000元/队

三等:证书+3000元/队

详见以下奖励项目说明

指导教师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奖项数量

奖励对象

1

一等奖

证书+9000元/队

1个

项目成员

2

二等奖

证书+5000元/队

2个

项目成员

3

三等奖

证书+3000元/队

4个

项目成员

4

优秀奖

证书

若干

项目成员

5

 

优秀指导教师

 

一等:证书+9000元/队

二等:证书+5000元/队

三等:证书+3000元/队

详见以下奖励项目说明

指导教师

2.红旅赛道

 

(二)奖励项目说明

1.项目优秀奖:进入校级复赛但没有进入校级决赛的项目。

2.优秀指导教师奖:按照校赛决赛比赛名次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对获一等奖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指导教师,获二等奖项目的第一、第二指导教师,获三等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该项获奖奖金为团队的所有指导教师共有,按照项目团队负责人或由第一指导教师提出的方案进行分配。

2.优秀组织奖:根据参赛数量及参赛质量完成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需待第九届“互联网+”大赛国赛或省赛各奖项结果公布后再行评定。

六 其他说明

(一)其他奖励设置及标准以《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为准。

(二)待“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平台开放报名后,所有二级学院、书院须继续组织动员并指导学生登陆大赛官方平台完成所有报名流程,以确保学院整体参赛数量和参赛质量。

(三)我校将结合广东省分赛赛制及我校名额配置等因素,依据校决赛排名择优推荐项目至省赛,如存在多余名额,将结合校复赛排名顺位等综合因素择优推荐。

(四)学院校赛组委会对校赛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 校级决赛入围项目名单

(一)职教赛道入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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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入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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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校级决赛官方通知群

请入围校级决赛各项目团队负责人及第一指导教师扫码加入微信群,校决赛其他相关通知将通过官方通知群发布。(注:入群须标注项目名+实名制,入群后不按要求进行实名、非入围校决赛项目的成员或校赛组委会指定的官方工作人员,一律清退出群,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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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第九届“互联网+”大赛校赛组委会

就业创业处

2023年5月8日

 

终审:林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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