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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2023年“赢在广州”创业大赛喊你来参赛

来源:就业创业处 发布时间:2023-04-28 19:45:3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扶持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促进创业项目与政策、服务、资本的有效对接,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组织参加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题

创启广州·赢在湾区

二、校内赛事时间

即日起至5月份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就业创业处

四、参赛对象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校生

注:由学校出具在校学生证明

五、参赛要求

1.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担任。每队参赛团队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项目参赛须征得所有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的一致意见。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如项目最终入围广州市“赢在广州”正赛,各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

3.曾获得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的创业项目不得参赛。

4.同一项目一届赛事只能报名一个赛区,不得重复参赛。

5.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学生团队踊跃参加。

6.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六、时间安排及参赛方式

(一)流程安排

1.校内报名及选拔(即日起至5月12日)

各二级单位组织学生报名并进行院内遴选,并将选拔好的优秀项目统一发送到OA指定收件人就业创业处将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

2.评选优秀推荐项目(522日前)

对各二级单位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统一评审,并参考结合第九届“互联网+”校赛的比赛进程及比赛结果,择优推荐3-5个优秀创业项目代表我校参赛。

3.组织优秀项目完成“赢在广州”正赛报名(5前)

由就业创业处统一组织评选出的3-5个优秀创业项目代表学院报名参赛。参赛团队按要求“赢在广州创业大赛”小程序报名参赛,并按照相关要求登录网页或小程序上传项目资料

(二)校内参赛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经由各二级学院、书院院级初选后,统一将选拔出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报到就业创业处,每个二级学院、书院限推荐报名名额不超过2个。

各二级学院、书院于5月12日24:00前,将附件1《参赛项目信息表》及项目创业计划书,以“二级单位名称+赢在广州”命名方式,通过OA打包发送到就业创业处林明锋处。

参赛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完整地阐释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未来规划,并展示团队的成员情况。

七、大赛奖励

以“赢在广州”大赛官方所设立奖项及奖励为准,校内赛不另设奖项奖励。

、组织保障

各二级学院及书院要按照要求认真动员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做好报名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参赛学生团队提供必要的支持。

九、其他

征集“赢在广州”创业大赛十二周年宣传素材,各二级单位积极推荐十二年来本校学生参加创业大赛,助力大学生创业等内容的典型事迹。可按“文字+图片/短视频”方式提供,文字内容控制300-500字,简明扼要,亮点突出;高清图片若干张,要求JPG格式,每张大于1M短片时长不超过1分钟,要求数据量应在1GB以内,格式为:1920*1080 50i H.264mp4。

 

就业创业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明锋:020-28219175  156******5334

 

 

附件:

附件1:参赛项目信息表.xlsx

附件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pdf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7日

 

 

终审:林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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